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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òng

送故

  • 拼音sòng gù
  • 注音ㄙㄨㄥˋ ㄍㄨˋ

  • 词语解释

    送故[ sòng gù ]

    ⒈  魏晋南北朝时期,州郡长官迁转离任,其属僚随之迁转,谓之“送故”。

    ⒉  赠送财物助办丧事。

    引证解释

    ⒈  魏 晋 南北朝 时期,州郡长官迁转离任,其属僚随之迁转,谓之“送故”。

    《晋书·范宁传》:“方镇去官,皆割精兵器仗,以为送故。米布之属,不可称计。”
    《宋书·谢方明传》:“寻更加 晋陵 太守,復为驃骑长史、 南郡 相……时 晋陵郡 送故主簿 弘季盛、徐寿之 并随在西。”
    《梁书·文学传上·庾於陵》:“齐 随王 子隆 为 荆州,召为主簿… 子隆 代还,又以为送故主簿。”

    ⒉  赠送财物助办丧事。

    《南史·刘湛传》:“﹝ 湛 ﹞父 柳 亡於 江州,府州送故甚丰,一无所受。”

    国语辞典

    送故[ sòng gù ]

    ⒈  官吏离职,属吏敛钱相送,称为「送故」。

    《南史·卷七〇·循吏传·范述曾传》:「郡送故旧钱二十余万,一无所受,唯得白桐木火笼朴十余枚而已。」
    南朝宋·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雅量》:「公东出,乘估客船,送故吏数人投钱唐亭住。」

    ⒉  州郡官殁于任所,属下佐吏护丧回里,称为「送故」。

    南朝宋·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夙惠》:「桓宣武薨,桓南郡年五岁,服始陈,桓车骑与送故文武别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