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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ān

参议

  • 拼音cān yì
  • 注音ㄘㄢ 一ˋ

  • 近义商讨,咨议
  • 词语解释

    参议[ cān yì ]

    ⒈  参与谋议。

    ⒉  官名。金军中、元明中书省属官,明布政司、通政司,清各部,民国初高级军事机关,均置“参议”。

    引证解释

    ⒈  参与谋议。

    《后汉书·班固传下》:“永元 初,大将军 竇宪 出征 匈奴,以 固 为中护军,与参议。”
    《旧唐书·李林甫传》:“林甫 久典枢衡,天下威权,并归於己,臺司机务, 希烈 不敢参议,但唯诺而已。”
    清 陈康祺 《燕下乡脞录》卷七:“﹝ 和珅 ﹞将户部事务,一人把持,变更成法,不许部臣参议一字。”

    ⒉  官名。 金 军中、 元 明 中书省属官, 明 布政司、通政司, 清 各部, 民国 初高级军事机关,均置“参议”。

    《续资治通鉴·宋宁宗嘉定十一年》:“蒙古 取 金潞州,元帅右监军 纳哈塔布拉图 参议官 王良臣 死之。”

    国语辞典

    参议[ cān yì ]

    ⒈  参与谋议。

    《后汉书·卷四〇·班彪传下》:「以固为中护军,与参议。」
    《宋史·卷一二·仁宗本纪四》:「乙亥,诏武臣知州军,须与僚属参议公事,毋专决。」

    咨议

    ⒉  职官名。元朝中书省、明朝布政使司和通政使司、清朝各部及民初高级军事机关都设参议。

    ⒊  今总统府、行政院、台湾省政府等都设参议,多为迁调资深人员或位置闲散人才而设,备咨询、顾问之用,有时亦襄助处理实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