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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ānchǐ

三尺法

  • 拼音sān chǐ fǎ
  • 注音ㄙㄢ ㄔˇ ㄈㄚˇ

  • 词语解释

    三尺法[ sān chǐ fǎ ]

    ⒈  指法律。古代以三尺竹简书法律,故称。

    引证解释

    ⒈  指法律。古代以三尺竹简书法律,故称。

    《史记·酷吏列传》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
    裴骃 集解引《汉书音义》:“以三尺竹简书法律也。”
    宋 王应麟 《困学纪闻·左氏传》:“《汉·杜周传》:‘不循三尺法。’注谓‘以三尺竹简书法律也’。 朱博 亦云:‘奉三尺律令以从事。’《盐铁论》乃云:‘二尺四寸之律。’古今一也。盖律书以二尺四寸简,举其大数,谓之三尺。”
    《明史·翟銮传》:“不合三尺法,何以信天下。”
    清 吴伟业 《感事》诗:“老知三尺法,官为五銖钱。”

    国语辞典

    三尺法[ sān chǐ fǎ ]

    ⒈  法律。古代把法律条文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,故称法律为「三尺法」。

    《史记·卷一二二·酷吏传·杜周传》:「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,狱者固如是乎?」
    《明史·卷一九三·翟銮传》:「按律,籍没止三条,谋反、叛逆及奸党耳。不合三尺法,何以信天下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