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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ānxíng

颁行

  • 拼音bān xíng
  • 注音ㄅㄢ ㄒ一ㄥˊ

  • 词语解释

    颁行[ bān xíng ]

    ⒈  公布实行。

    又经过实际天象的校验,《大明历》才得以正式颁行。——《祖冲之》

    publish a decree (law) for enforcement;

    引证解释

    ⒈  公布施行。

    唐 赵元一 《奉天录》卷一:“王命颁行,分路齐进。”
    明 郎瑛 《七修类稿·诗文三·戒石铭》:“至 宋太宗 删繁择取‘尔俸尔禄,民膏民脂,下民易虐,上天难欺’一十六字颁行天下。”
    清 陈康祺 《郎潜纪闻》卷三:“奉旨鐫石,留太学,以墨刻颁行天下。”
    范文澜 蔡美彪 等《中国通史》第三编第七章第六节:“新书订定后,由朝廷颁行全国。”

    国语辞典

    颁行[ bān xíng ]

    ⒈  公布施行。

    《宋史·卷八二·律历志十五》:「因更造历,六年,历成,诏试礼部尚书冯梦得序之;七年,颁行,即成天历也。」
    《大宋宣和遗事·元集》:「又诏书颁行天下,将元祐贤臣,籍做奸党,立石刊刻姓名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