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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iā

家妓

  • 拼音jiā jì
  • 注音ㄐ一ㄚ ㄐ一ˋ

  • 词语解释

    家妓[ jiā jì ]

    ⒈  亦作“家伎”。

    引证解释

    ⒈  亦作“家伎”。豪门大户家中所蓄养的歌妓。

    《资治通鉴·后梁均王贞明四年》:“威武 节度使、知 抚州 李德诚 有家妓数十。”
    宋 洪迈 《夷坚丁志·郭提刑妾》:“政和 末, 陕西 提刑 郭允迪 招提举木筏 叶大夫 饮酒,出家伎侑席。”
    宋 姜夔 《莺声绕红楼》词序:“甲寅春, 平甫 与予自 越 来 吴,携家妓观梅于 孤山 之 西村。”
    《三国演义》第八回:“允 曰:‘教坊之乐,不足供奉;偶有家伎,敢使承应。’”

    国语辞典

    家妓[ jiā jì ]

    ⒈  家中所蓄养的歌妓。明·田汝成也作「家伎」、「家乐」。

    《西湖游览志余·卷一六·香奁艳语》:「苏子瞻贬惠州,家妓都散去,独朝云依依岭外。」
    《喻世明言·卷九·裴晋公义还原配》:「或假作家妓,或伪称侍儿,遣人慇慇懃懃的送来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