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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ún

噶布伦

  • 拼音gá bù lún
  • 注音ㄍㄚˊ ㄅㄨˋ ㄌㄨㄣˊ

  • 词语解释

    噶布伦[ gá bù lún ]

    ⒈  亦称“噶伦”。亦称“噶隆”。

    ⒉  藏语。旧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的官员,由清政府驻藏大臣会同达赖喇嘛挑选,具奏任命。

    引证解释

    ⒈  亦称“噶伦”。亦称“噶隆”。藏语。旧 西藏 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的官员,由 清 政府驻 藏 大臣会同 达赖喇嘛 挑选,具奏任命。

    《清史稿·职官志四》:“前藏 唐古特 三品噶布伦四人。掌综理 藏 务。内一人喇嘛充补,不给顶戴。”
    《清史稿·职官志四》:“藏 地分 衞、藏、喀木、阿里 四部,各置噶布伦治其地,职任綦重。”